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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发表时间:2019-09-18
          义乌市法院试点进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去年5月1日起,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五市法院全面开展这一工作。“三合一”改革后,在同一法院内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负责,法官互相借鉴审判思路,建立审判协调机制,有效统一了裁判标准;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避免重复审查和认定,提升了审判质效;此外,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维权、刑事打击、行政审查中也形成了合力。

          所谓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即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据介绍,以往,知识产权审判因案件类型不同由不同审判庭进行审理,由于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审理重点的不同,不同的审判庭可能会对同一被控侵权行为作出相互矛盾的事实认定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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